按照绵师院团发〔2024〕7号-《关于开展绵阳师范学院2023—2024学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我院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通过广泛宣传、班级评选、推荐、学院审查,经学院评审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,拟推荐邹杭洲等111位同学获评个人奖项,拟推荐21.8班等7个组织获评集体奖项。(名单见附件)
现在全院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3个工作日(4月9日—11日)。
公示期内,如师生有异议,可向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质疑。评审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如对学院评审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,可向校纪委、学校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。联系方式如下:
一、经济与管理学院监督人及投诉电话
1.赵海龙(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):13778046996
2.李杨(学办主任):18681640204
二、学校学生处、校纪委联系方式
1. 学生处监督电话:0816-2579553
2. 纪委办公室电话:0816-2200044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4年4月9日